【中安时评·青年说】“智能驾驶”的风险管控,不能止于一句“用户误用”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一名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开启车辆“智驾”功能后疑似睡着,旁车驾驶人多次鸣笛提醒,未获回应。所幸,该事件最终并未酿成事故,但暴露了“智驾”在行车途中风险管控机制的欠缺。

首先,“智能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仍应承担主要安全责任。当前的“智能驾驶”主要属于“辅助驾驶”,它是通过车载传感器、摄像头、雷达等设备感知环境,协助驾驶员完成部分驾驶任务的技术统称,核心目标是提升安全与舒适。但若驾驶员完全放手,那安全便失去了保障。本次事件中,驾驶者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睡着,将驾驶权限完全交给了智能驾驶系统,便是错用“辅助驾驶”的体现。
在行驶途中对系统的错用,不仅关乎个人安危,更会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根据《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规定,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属于L0至L2级驾驶自动化范畴,需驾驶员全程监控并随时接管。该规定正是在多次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引发事故之后制定的。例如,2024年9月慈溪高速四车连撞致1人死亡,2025年8月山东高速追尾致死事故。
但将一切风险归咎于用户错用,便让厂家躲在了幕后。许多驾驶员对智能驾驶的错误认知来源于商家的虚假宣传。在自动驾驶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车企为了抢占市场高地,纷纷推出“全场景智驾”“零接管”等营销概念,甚至创造出“L2.9+级智驾能力”等非标准化术语,试图营造L3级自动驾驶技术已经提前落地的市场认知。与此同时,车企不仅在发布会上展示智能驾驶技术,还通过各种传播手段,如直播等,进一步塑造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
但将治理责任完全下放至具体企业也非长久之计。风险管控的关键在于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联动。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一方面,应当增强相关规定的针对性,保证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另一方面,应当完善交通法规相关规定,构建覆盖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车企来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明晰宣传边界,履行对顾客必要的告知和科普义务。对于消费者来说,应当全面了解不同级别“智能驾驶”的权限规范,在驾驶过程中全程监控,规避风险。
“智能驾驶”背后是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拓展,风险管控也应成为技术融入日常生活的共同课题。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要健全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这要求在实践场景中厘清人机协作的权责边界,确保人在关键决策中保有最终判断权与控制权。技术越走近公众,安全就越应贯穿研发、推广与使用全过程。
驾驶人不能把方向盘完全交给技术,监管部门和企业也不能把安全责任全部推给用户。让创新跑得快,也让保障跟得上,才能避免“用户误用”成为风险治理的终点。(重庆大学 吴欣妍)

编辑: 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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