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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通过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收回“三张清单”,进一步划清县乡权责边界,卸下基层“无限责任”包袱,为基层减负赋能提供制度遵循。清单本意是明晰职责、保护实干,让干部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但少数地方出现一种值得警惕的倾向:把履职清单异化为“免责清单”“挡箭牌”,奉行“清单之外不归我管,清单之内照单交差”。权责边界划清了,担当劲头却缩回去;责任依据明确了,干事锐气却降下来。这种把制度善意当作不作为借口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坚决纠治。
厘清权责不是划清“边界围墙”,谨防清单沦为甩锅托词。推行履职清单,核心是破解过去“责任往下推、板子往下打”的困境,改变乡镇街道“小马拉大车”的被动局面,绝非鼓励干部画地为牢、遇事推诿。清单划定的是履职的责任边界,不是为民服务的隔离围墙。现实工作中,有的干部简单机械对表清单,群众诉求只要不在清单条目,就一推了之;清单内的工作只求程序走完、材料交差,不问实际成效、不问群众满意不满意;面对交叉领域、突发事项,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看似依规办事,实质是把“明责”变成“避责”,把“减负”变成“减担当”。基层治理错综复杂,不少矛盾问题处在职责交叉的模糊地带,如果事事机械抠条目、件件固守清单框,就会造成治理真空,伤害群众获得感。
明责赋权不能弱化担当精神,深挖“清单免责”背后思想病灶。履职清单出现“跑偏走样”,表面是执行理解的偏差,根子是政绩观错位、担当精神缺失。一方面,少数干部存在“求稳避责”心态,片面解读清单追责规定,误将“厘清责任、保护干部”理解为“划定免责、少干少错”,把不出事当成最大目标,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另一方面,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对清单制度精神把握不准,只看到“哪些不用干”,忽视“哪些必须干”,忘记清单出台的初衷是把干部从无谓负担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办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的主责主业。此外,部分干部存在机械执行的惯性思维,重条文轻实践、重程序轻实效,缺少主动协调、靠前处置的意识。制度是干事的工具,不是避事的盾牌,倘若担当缺位,再好的制度设计也会打折扣。
善用清单更要扛起实干担当,推动明责与尽责同频共振。用好履职事项清单,既要守住权责边界,更要扛牢为民担当,做到明责不推责、减负不减责、守界不越界、有为不缺位。一是吃透制度要义,校准干事思想导向。深刻把握清单“为基层减负、为实干撑腰”的初衷,分清“不能乱担责”和“不愿担责任”的界限。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机械教条执行。清单是履职参考而非僵化教条,面对群众急难愁盼,不能简单拿清单当挡箭牌。在严格依照清单分清主责、次责、配合责任基础上,强化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受理有态度、处置有闭环,防止出现“权责分清了,群众办事无门了”。三是完善协同机制,补齐交叉领域治理短板。针对职责交叉、边界模糊问题,健全部门联动会商、诉求分流处置机制,打通衔接堵点,不让群众在部门之间来回跑腿,从机制上减少“清单免责”生存空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履职清单划的是权责,守的是初心。广大基层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清单是干事的“工具书”,不是避事的“护身符”。既要善于借助清单卸下不合理负担,更要牢记为民履职根本职责,做到明责知责、守责尽责,既守好“责任田”,又当好“勤务员”,真正把制度红利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以实干担当回应群众期盼。(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