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政情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施慧春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施慧春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施慧春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6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施慧春的池州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6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金本淳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阮敬东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金佳佳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程 进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金虎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姜鹏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吴 剑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吴 剑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桂 群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阮敬东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金佳佳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尹萱娟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金本淳的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孔卫华的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金虎的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东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洪克峰的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洪克峰的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有关代表资格终止后,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3名,其中:贵池区104名;东至县87名;石台县36名;青阳县58名;驻池部队8名。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来源:今日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