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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就《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精神,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加快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更好满足重度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托养照护服务需求,省民政厅起草了《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6月9日—7月8日。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电子邮件:ahmzswc@126.com
联系电话:0551-65606113
信函请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邮政编码:23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起草说明-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docx
2.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docx
安徽省民政厅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