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安徽公布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合肥市肥西县某停车场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案
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停车场未按收费公示标准,多收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停车费,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0元,并处罚款1500元。
二、蚌埠市某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服务费案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市某公园停车场违反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2655元,并处罚款37599元。
三、宣城市广德市某停车场价格欺诈案
宣城市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市某停车场对外公示承诺“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但对新能源汽车收费时未兑现该优惠,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215元,并处罚款2215元。
四、淮北市濉溪县某饭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饭店菜品公示牌上仅有名称与图片,未标明菜品价格,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五、六安市裕安区某酒店价格欺诈案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酒店高考期间在线上平台销售客房时,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划线价”,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
六、黄山市歙县某自助烤肉店价格欺诈案
黄山市歙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自助烤肉店在线上团购平台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划线价”,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七、芜湖市繁昌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案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平台商户同意,擅自为其线上店铺设置价格促销活动,构成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八、铜陵市某景区价格欺诈案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市某景区通过线上虚假高标原价作为被比较价格,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编辑: 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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