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地纪委监委通报:副经理樊可阔被查;中学原党支部书记陈剑被“双开”,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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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副经理樊可阔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副经理樊可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灵璧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灵璧县纪委监委)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初级中学原党支部书记陈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蕲县初级中学原党支部书记陈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设立账外资金、坐收坐支,挪用公款用于购买房产等;侵吞、骗取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剑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编辑: 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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