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时评·青年说】六勺辣酱引风波,惩戒不文明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近日,苏州一家面馆上演了一场因辣椒酱引发的舆论争议。一名顾客用餐结束后,往剩余的面汤里接连加入六勺免费辣椒酱,随后径直离店。店主认为此举属于恶意浪费食材,心生不满,便将店内监控视频完整发布至网络,且全程未对顾客面部进行打码处理。视频迅速传播后,网友议论纷纷,一场关于文明素养、合法维权与网络边界的讨论就此展开。

客观而言,这名顾客的行为确实不妥。店家免费提供调味品,是为方便就餐食客,而非任由他人肆意浪费。故意将大量辣酱倒入剩汤,无端消耗经营成本,违背勤俭节约的公序良俗,也损害了商家的合理利益。从法律层面来讲,店家若认为自身财产权益受损,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与顾客沟通协商,主张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法律赋予经营者的正当权利。
然而,维权有边界,出气不能越底线。相比于顾客的浪费行为,店家“不打码曝光他人正脸”的做法,问题更为突出,本质上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使用他人肖像。涉事监控视频清晰展现顾客样貌,能够精准识别个人身份,店家未征得对方许可就将视频公之于众,已然侵犯公民肖像权。同时,无遮挡曝光个人影像,将普通人置于全网围观、指责甚至谩骂的舆论场中,让当事人遭遇“社会性死亡”,这正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
当下,不少人遇到不公、不文明行为时,习惯拿起手机拍摄曝光,误以为“曝光不文明”就可以不受约束。但必须厘清:抵制陋习不等于肆意侵权,舆论监督不能演变为网络私刑。公共道德的约束、个人行为的纠正,应当依靠劝导、批评、合法追责,而非公开他人隐私、泄露个人影像。即便对方存在过错,其人格权、肖像权、隐私权依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随意践踏。
小小一碗面、几勺辣酱,照见的是公德与法治的双重考题。一方面,每位市民都应恪守勤俭节约的美德,尊重经营者的劳动成果,杜绝故意浪费等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面对不当行为,当事方要保持理性,守住法律底线,摒弃“以暴制暴”的思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曝光更不能随心所欲。唯有道德约束与法律规范并行,文明劝导与合法维权相伴,才能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让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都更加有序、包容。(河北大学 秦佳美)

编辑: 孟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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