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免罚清单”:不罚不等于不管,触碰食品、公共安全底线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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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总局正研究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以营造更宽松的营商环境。如何精准界定“首违”和“轻微”,并确保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

发布会现场(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介绍,今年1月,总局发布两类免罚清单,明确8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予处罚。12月12日,已公布了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典型案例。同时,总局拟推出第二批免罚清单,新增3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关于“精准界定”与“统一尺度”问题,王秋苹解释,《清单》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设定了刚性门槛。“首违”,是指两年内,经营主体无同类违法记录;“轻微”,则必须同时满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硬性条件。既给经营主体提供容错空间,也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指引,目标就是实现标准统一,“一把尺子量到底”。
此外,“不罚”不等于“不管”。对于触碰到例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于主观恶意的行为,绝不姑息;对于重复违法的行为,绝不放任。免罚绝不等于免责。整改必须落实,责任必须到位。
王秋苹表示,下一步,总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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