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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淮北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关于接受孙兴学、乔驰同志请辞
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6年7月15日 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孙兴学同志因到退休年龄、乔驰同志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孙兴学、乔驰同志的请辞。
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6年7月15日 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丁建军同志为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关于免去刘永刚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6年7月15日 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刘永刚涉嫌严重违法被淮北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永刚政协第十一届淮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