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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时评:商标维权何时沦为大企业收割小店的工具?

中安在线 丁辉2026-06-23 11:07:33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仅有十余间客房的“橘子宾馆”,被连锁品牌“桔子酒店”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十万元。一字之差,却因双方体量悬殊与索赔严苛,瞬间触动公众神经。从“青花椒”到“潼关肉夹馍”,再到如今的“桔子诉橘子”,大品牌频频“围猎”小微商户的现象,不仅扭曲了知识产权的保护逻辑,更叩问着市场的温度与法治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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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是激励创新而非垄断符号。诚然,对于恶意攀附商誉的“李鬼”必须坚决打击,但“橘子宾馆”一案中,事实清晰:店主选用同音异字,店铺装修简朴、定价亲民,面向本地低端客群,与定位中高端的“桔子酒店”界限分明。然而,原告方却无视小店六十元的客单价,机械套用高端酒店标准,推算出五百余万元的巨额损失。这种脱离市场实际的“功利式维权”,与其说是捍卫权益,不如说是对法律武器的滥用。

  乱象背后,藏着一条逐利的“批量维权”产业链。当维权被外包给律所,且与索赔金额挂钩时,诉讼便异化为一门生意。相比甄别真正的恶意侵权者,那些缺乏法律知识和应诉能力的个体户,成了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猎物”。多数小商户因耗不起时间、付不起律师费,最终只能选择花钱了事。这种“降维打击”,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在透支小微经营者的生存根基与创业信心。

  权利有边界,行权有底线。最高法在“青花椒”案中已明确裁定:正当使用、未造成混淆的,不构成侵权。这为“符号圈地”式的诉讼敲响了警钟。大企业手握法务优势,理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区分“恶意碰瓷”与“善意经营”。对于后者,沟通劝导远胜于冰冷的诉状。囤积通用词汇、发起批量诉讼,本质上是对公共语言资源的侵占,也背离了商标法“防止混淆”的核心原则。

  纠偏“碰瓷式维权”,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司法裁判应跳出“唯商标近似论”,综合考量消费群体、经营业态及混淆可能性,对恶意诉讼予以惩戒;监管部门应清理闲置囤积的“防御性商标”,斩断滥诉利益链;企业则应重塑商业伦理,让维权回归保护创新的本源,而非沦为收割流量的工具。

  一间小小的宾馆,折射出的是市场公平的宏大命题。商标权是企业开拓市场的“铠甲”,但不该成为碾压草根创业的“利刃”。在法治刚性与民生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既守护品牌的耕耘成果,也容得下市井的烟火气息,这才是健康市场应有的模样。(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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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