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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我们去年冲着欧派这个品牌,在合肥望湖美家居、红星美凯龙等家居卖场下单购置家具,没想到付了钱之后到现在都拿不到货,在卖场的欧派门店也纷纷关闭,负责人一直百般推脱。”近日,省城多名消费者向中安在线网站反映他们遇到这件糟心事。
消费投诉:付了货款却迟迟拿不到产品
陈启芝老人为了孩子上学,在合肥政务区购买了一套房屋。2025年9月,她在位于望湖美家居的欧派门店选购了一套价值27000元的橱柜。根据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当年9月18日至11月28日间,在此期间商家要与老人联系上门安装事宜。“我们选择欧派橱柜,就是觉得这是个大品牌,买了之后放心。”老人的儿子王先生告诉记者。
但交货期已过,陈启芝老人却迟迟没有等来安装橱柜的消息。王先生与欧派门店的负责人付某多次联系,对方始终以各种借口诸多推脱。“说是下周,到了下周又说下周,电话也打不通,微信偶尔回一次。”王先生设法了解到欧派厂家已经将橱柜生产发货,但是货物被扣在了物流公司位于合肥的一处仓库未能交付,在交涉中王先生了解到,欧派门店负责人付某与物流公司还存在债务纠纷,致使物流公司不愿交付。“橱柜不能安装,新房的装修就没法继续,孩子每天只能从很远的住处来回奔波上学,这让我们十分烦心。”王先生告诉记者。
与陈启芝老人有相似遭遇的是消费者黄涛,他于2025年11月4日在政务区红星美凯龙卖场的欧派门店订购了一套价值23000多元的橱柜,合同上承诺是今年1月25日可以安装,但货物目前同样是被扣在了物流中心。
黄先生给记者出示了在微信群里与付某的聊天记录,在沟通中付某也同样是隔数日才回复一句,并不断推迟安装日期。当着记者的面,黄先生拨打了付某的手机电话,在响一声后就自动挂断,拨打微信电话也是无人接听。
与陈启芝老人和黄涛先生相比,消费者水女士的订单更加“离谱”。她于2025年10月在合肥四里河红星美凯龙卖场的欧派门店订购了一套价值8万多元的全屋家具,虽然全款已付,但是家具并未在厂家排单生产,欧派的官方小程序上也无法查到该笔订单。
实地探访:欧派合肥多家门店已经闭店
在望湖美家居,记者看到欧派门店已经关门。美家居的商管吕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春节前这里就已经闭店。据介绍,商场与欧派门店签订的租赁协议是一年一签,“事情发生之后商场也在努力解决,但是负责人付某很难联系上。”吕先生说。
在政务区的红星美凯龙,原先的欧派门店门头已被撤下,店面被围挡遮住。在四里河的红星美凯龙,原先的欧派门店也被围挡遮住,围挡上印有另一家具公司的logo。记者也数次拨打了负责人付某的手机,同样是无人接听,被自动转入留言模式。
据王先生介绍,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约有三四十人,每人涉及到的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有人拨打了欧派总部的客服电话,也未能解决问题。“我们当初在美家居和美凯龙等家居卖场选购欧派这一品牌,一方面是考虑卖场规模较大,另外一方面觉得欧派是国内知名品牌,售后可以放心。没想到挑来挑去,竟然还是‘踩雷’。”
在采访中多名消费者认为,美家居和红星美凯龙等家具卖场作为场地租赁方,同时也是管理方,理应具有监管义务。现在欧派家居人去店空,商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四里河的红星美凯龙店,客服负责人记录下了记者的相关问题和联系方式,表示会书面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相关答复。记者与欧派总部客服取得联系,并发送问题至公司邮箱,同样未获回复。
律师观点:欧派总部和家居卖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这一消费纠纷,记者采访了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宇。
陈新宇律师认为,首先针对合肥经销商,他的行为无疑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需要退还款项,并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如果存在恶意挪用购物款的行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针对欧派总部,欧派作为全国的知名家居品牌,其经销商代表欧派总部在合肥地区开展业务,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受合同的约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欧派总部已经构成了违约,消费者可以请求欧派总部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合肥多个家居卖场,作为租赁方以大品牌,大商场吸引顾客,同样具有监管职责,对于消费者的损失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卖场方先行赔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本网也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记者 苏艺 刘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