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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合肥日报 记者 张梦怡2026-02-27 08:31:24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规,全面加强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这套覆盖地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组合拳”,将从调查、修复到再开发进行全链条把关,确保每块土地都能安全利用。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凡是经过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发现有土壤风险,或者计划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都必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土壤“底细”,调查报告要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

  在调查环节,相关部门将全程“盯梢”,严把质量关。调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污染物含量超过管控标准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经过评审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报送省生态环境厅。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将定期纳入省级名录。修复完成后要编制效果评估报告,经评审达到目标的可申请移出名录。未达到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无关项目。

  对暂不开发利用的优先监管地块,各市生态环境局应指导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等措施实施污染管控,注重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对确需实施修复的污染地块,各市生态环境局应指导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坚持“一地一策”,科学合理选择修复方案,在注重经济可行的基础上突出绿色低碳导向,做好修复过程中的污染管控,防范二次污染。支持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修复工业污染地块,积极引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发展。

  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后期管理的地块要依法落实管理措施。修复后未达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地块,将定期跟踪核查,防范用于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涉及土方开挖的,要监管污染土壤去向。加强部门联动,自然资源部门每月要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拟变更用途的地块清单。两部门建立数据更新交互机制,推进“一张图”管理。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现场核实并依法查处。

  (记者 张梦怡)

编辑:李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