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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向好友发不雅照算违法?别误读。
日前,有人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作出了这样的解读。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并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淫秽”与“不雅”也并不是一回事。很多人的焦虑,都是因为混淆了这两个词。
“淫秽”内容,有着明确的法律定性,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雅照片”。有网友开玩笑问:“那我老婆给我发私密照,也算违法吗?”——这当然不算!
事实上,传播淫秽信息违法,早在20年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已经规定了。这次的修订,把过去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这个词,换成了现在更常用、也更全面的“信息网络”。说白了,就是法律用语跟上了时代,不管你是用什么手段传播淫秽信息,都一样管。
有人会问了:有必要这样吗? 其实这么做,既是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的信息会被别人怎么传播。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惩治私发行为,就是在切断传播链条,保护潜在的无辜者。
同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是为了保护信息接收者不被骚扰,尤其是在权力不平等的上下级、师生等关系中,这种披着“私密”外衣的行为,就是对弱者的性骚扰。
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啥会保护自己呢?看看评论区就知道了,或许这些只是个玩笑话,但是一旦朋友关系发生了变化,你能确定玩笑就不会成为现实?修订的出台,正是要让更多人正视自己的网络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被侵害。
互联网时代,交流方便归方便,但更要懂得克制。守住禁发淫秽信息这条线,既是尊重他人,更是保护自己。(文案/拍摄/剪辑:潘玉祥 出镜:陈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