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人士共话全球治理倡议:对完善人权治理有积极意义
中新社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 朱方芳 张焕迪)“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6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围绕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多国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全球治理倡议蕴含丰富人权意涵,对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2025年9月,中国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后,中国为世界贡献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

6月11日下午,正在北京举行的“2026·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就多个议题进行分论坛讨论。近40名中外专家学者、媒体人士等在“‘全球治理倡议’的人权意义”分论坛展开交流讨论。
记者 侯宇 摄
古巴外交部人权与社会人道主义事务专家、多边事务与国际法司司长戴伦·瓦利多·埃斯卡洛纳(Dayron Valido Escalona)认为,全球治理倡议不仅是一个倡议,更是一个共同的愿望——全球南方可以参与建立更公平、公正、包容的世界秩序。
他说,“全球治理倡议对人权的影响在于,它可以帮助我们破除不合理的旧有框架,助力构建更为公正完善的人权体系:在其中,一个国家无论面积大小、实力强弱,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发展道路,实现发展和尊严。”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海涛认为,全球治理倡议打破了西方在人权话语上的垄断,将生存权与发展权置于优先位置,为提升“全球南方”话语权、抵制人权政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有效的实践路径。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五大核心理念。
印度全球南方地缘经济研究中心创始人兼主任穆罕默德·萨奇布(Mohammed Saqib)称,全球治理倡议以人为本,尊重主权,呼吁真正的多边主义、主权平等和合作共赢,已获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对全球南方国家来说,全球治理倡议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从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
中国新闻社编委、特稿中心主任张量认为,全球治理倡议蕴含着一套面向新时代的新型人权治理观,其五大核心理念投射到人权治理领域,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新型人权治理逻辑。全球治理倡议标志着中国人权治理方案走向成熟,也为破解全球人权治理困局提供了系统性方案。
与会人士亦认为,实际行动才能让人权保障真正落地。
瑞典“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广东省国际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史蒂芬·贝内特·布劳尔(Stephen Bennett Brawer)认为,如果没有经济发展、没有消除贫困,空谈保护人权也没有意义。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国际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廖予含表示,当今世界正面临一种“不正义的全球秩序”,中国提出的四大倡议,构建了完整的通往全球正义的路径。其中,全球治理倡议进一步为前三大倡议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把正义从一种道德判断转化为具有可行性的集体实践。(完)
编辑: 刘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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