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 以案释法护生态
6月1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歙县人民法院司法保护新安江巡回法庭走进深渡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以庭审进乡村,普法零距离的方式,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当地群众带来一堂生动直观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被告人潘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经查,被告人潘某曾在歙县辖区内多地,利用远程遥控扩音器非法猎捕画眉鸟,还通过网络渠道收购画眉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被告人潘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旁听席上,村民们认真聆听,法治的威严与保护生态的理念悄然渗入心间。
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美蓉表示:“今天我们审理的是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鸟的案件。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自2021年2月被列入保护名录以来,任何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然而,仍有一些群众对此认识不足,觉得‘抓只鸟养着玩’没什么大不了。今天这起案件的判决,就是要明确告诉大家:不是什么鸟都能抓,也不是什么鸟都能买。”
深渡镇深渡社区居民吕桥轶旁听庭审后感慨道:“旁听了今天的庭审,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我们人类应当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心怀敬畏。”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结合本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群众解读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树立遵法守法、守护生态的责任意识。
李美蓉表示:“守护新安江的蓝天净水、鸟语花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院除了定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还把法庭搬到江边、码头、百姓‘家门口’,常态化开展涉新安江生态保护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让群众通过旁听庭审、参与巡护等方式,切实提升生态环保意识。这一做法成效显著,近年来我院受理的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徐文卓)
编辑: 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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