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铜官区人民法院      阅读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章某与被执行人吕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吕健应向章某支付欠款3000元;因被执行人吕健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章某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吕健,男,1990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金塔村34号,公民身份号码340721199006122113。

  执行案号:(2025)皖0705执2347号

  执行依据:(2023)皖0705民初2123号

  执行标的:3000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条件和赏金: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被法院有效控制的;或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到位,章某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金(以申请执行人账户实际收到金额为悬赏金的计算依据)。

  其他事项:

  1、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2、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3、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执行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和地址

  0562-6861637(江法官)

  0562-2886110(“执行110”报警电话)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太平湖路1229号)

  特此公告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0日

编辑: 杨杨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新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