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人公告(有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博士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所报引进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学术成果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zrsc@ahdy.edu.cn。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学院将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学术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博士引进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聘用等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一)组织方式。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答辩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及发展潜质等。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7人,其中校外考官4人。
专业测试顺序于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10分钟。
(三)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参加专业测试的报名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分,答辩成绩占40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得分(以百分制计算)当场评定并向报名人员本人公布。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名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需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不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学院党委对合格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博士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如有空缺,将在下半年重新组织报名,参照上述程序执行,具体安排另行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博士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对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正式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工作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
博士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2931;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7177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0552-3172884(学院纪委)。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博士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博士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3日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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