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考定音”向“过程积累”转变 合肥体育中考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12月7日,《合肥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实施方案》)发布,改革计划将体育中考总分由60分提至70分,考核内容由过程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构成。
增设过程考核,体育中考总分提至70分
《体育中考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为2028年起参加合肥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2025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
依据计划,体育中考由过程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构成,总分70分,其中过程考核25分、统一考试45分。相较现行体育中考方案。总分增加了10分。
过程考核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评定成绩(以下简称“体测评定成绩”)和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两项合成。其中体测评定成绩20分、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5分。
体测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取七、八、九三个年级体测学年总分的最好成绩,再按相应规则换算成学生的体测评定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考核成绩自七年级第一学期开始算,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学期满分1分。按三档赋分,体育课(含大课间)出勤率90%~100%计1分、出勤率70%~89%计0.5分、出勤率69%及以下计0分。五个学期实际得分相加计入总分。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含大课间)且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出勤。
考试选项增多,让学生变“补短”为“扬长”
统一考试中,考生须在三类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每项15分,满分45分。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第一类为中长跑1000米(男)/800米(女)、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学生须从3项中选1项。第二类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原地纵跳摸高,学生须从8项中选1项。第三类为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对墙垫球)、羽毛球(正手发高远球)、乒乓球(正反手击球)、网球(正手击球)、手球(对墙传接球),学生须从7项中选1项。
合肥市经过深入调研、多轮试测、专家论证等步骤,研制了18个项目的评分标准,充分考虑了评分标准的普及性、容错性和公平性。
过渡时期学生不参加过程考核,满分仍为60分
《体育中考实施方案》明确,2023、2024年秋季入学(现九年级、八年级)的学生,总分仍为60分,不参加过程考核,仅参加统一考试。
每名考生仍选择三个项目作为考试内容,每项20分,在第一类中任选1项(即3选1),在第二类和第三类中任选2项(即15选2),评分标准参照新方案。因休学等原因参加2028年中考的学生,其体育中考总分70分,缺失的过程考核以其复学后所在学校的相应年级平均分计算。
因伤病获准体测免测或统一考试免考的学生,体测评定成绩取所在学校相应年级平均分,统一考试免考项目按照该项目分值的7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获准免考后体育中考赋满分。
在初中阶段获非集体类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或在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技类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前三名的学生(棋类、机器人等智力运动除外);在初中阶段获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集体类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获准免考后统一考试赋满分。(谢蕾)
编辑: 吴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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