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撞伤赔偿遇僵局 释法明理促案结

南谯区人民法院   

  近日,南谯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2023年4月23日,刘某驾驶摩托车在途经公交站时与张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因脾脏劈裂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并未主动履行,后执行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调解室里,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刘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刘某亲属始终称没有钱款支付赔偿。见状,执行法官告知刘某亲属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刘某进行司法拘留。见法院动真格,立马慌了神,刘某急忙认错,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但由于经济困难,希望申请人张某能够对赔偿数额做出一些让步。执行法官积极协调,向双方释法理、明情理。最终,张某表示愿意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失费用等合计6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王露露)

编辑: 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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