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法官工作室”打造高效调解道交纠纷服务模式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霍山县法院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交调委法官工作室成功化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赵某以种植中药材和茶叶为生。2023年10月,赵某搭乘张某车辆前往县城时,不幸与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和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认定,徐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赵某无责任。在索赔过程中,赵某因误工费问题与保险公司产生分歧。赵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提出的误工费过高。为解决双方分歧,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通过列举以往类似法院判决案例,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化解双方之间争议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认可调解员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医药费、误工费等交通事故各项损失37000余元。
2022年11月,宋某驾车沿某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路口左转弯时,遇王某驾车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两车交会发生碰撞,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法院判决,王某车辆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宋某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十六万余元。现宋某就二次手术费用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6800余元。保险公司则认为其诉求不合理而拒绝赔付。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就宋某的诉求及其理由逐项进行分析、释明其法律规定,指出宋某可据实要求赔付二次手术费。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在此次事故中,宋某负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应该按照承担的责任比例分担二次手术费。通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赔付2250元,妥善解决了二次手术费用的赔偿问题。
下一步,霍山县法院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交调委“法官工作室”将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持续提升纠纷调解的效率和质量,做到有“枫”度,有速度,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度、满意度。(杜亚男 记者 孟一凡)
编辑: 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