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年版权还是调解金翻倍?商家字体侵权,遭遇“霸王条款式”维权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字体作为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在短视频、电商产品展示商业宣传中举足轻重。近日,德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调解阶段,原告北京某字体设计公司欲借维权推销字体,提出撤诉的条件是,被告德州某公司购买5年字体版权,或者调解金翻倍,如此维权是否合理?
此案中,北京某字体设计公司起诉德州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其电商产品展示的商业宣传中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字体,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杨爱华了解到原告共计公证保全了15款字体,本案涉及其中一款字体,对于其它已经保全的字体,原告提出可一并调解,但前提被告必须购买其字体的版权,期限为五年或长期;如果不同意购买,那调解金额要翻倍。
很明显,原告有借维权推销其字体之意。而被告表示愿意出高额赔偿,只希望尽快诉前化解纠纷。
面对这种情况,杨爱华中止了调解,通过查阅卷宗和司法查询发现,原告将不同字体进行登记后,近年在全国范围内提起大量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在了解原告在全国范围内关联案件数量以及权利人获得赔偿总额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本着赔偿总额不应高于权利人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的原则,向权利人释法明理,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工作。
最终,原告认同了法院的办案原则,撤回本案的起诉。被告也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行为,当即删除了涉案产品宣传页面,后续新开发的产品会与原告协商以合理价格签订《字体使用协议》。就此,此案息诉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爱华表示,保护字体版权,有助于营造社会创新氛围,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字体开发公司通过批量诉讼维权,客观上存在过度挤压司法资源、诱发侵权案件货币化及市场秩序的消极问题,不利于汉字字体的创新与发展。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树立“权利行使有边界”的鲜明导向,立足依法保护、全盘考量、合理平衡、诚信诉讼的原则划分知识产权保护边界。
同时,提醒市民,汉字虽有固定的书写规范,但字形笔画、结构搭配等可以用不同的风格样式呈现,有较大的创作空间,字体同样能够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如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字体从事商业行为,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企业应当提升对字体美术作品的保护意识,在设计产品包装前,一定要注意该字体是否标明同意商业使用,征求著作权人许可,避免侵权行为。
编辑: 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