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五年发展规划 探索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认定标准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何昱 通讯员 谭静宜
大数据“杀熟”违法吗?网络平台上各式各样的条款真有法律效力吗?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版权是谁的?10月30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广州互联网法院建设高水平互联网司法的五年规划(2024—2028)》(以下简称《规划》),涉及互联网司法实践中的上述热点问题。
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划》对保障数字权益、规范数字市场规则、深化跨境司法实践、强化数字法治人才培养等8个方面40个要点工作作了规定。
《规划》明确,要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依法审核平台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督促网络经营者履行售后服务、提示说明等义务。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针对大数据“杀熟”、平台会员自动续费、预付式消费等频发问题,强化典型案例研判,精准提出“靶向性”司法建议。
《规划》提出,要健全数字时代新型权益保护,准确识别新类型互联网交易模式法律属性,加强对虚拟试衣购、云旅游等“数字与物理”融合消费场景的前瞻研判,服务保障“低空经济”“智能驾驶”等新类型数字权益场景。推动健全网络直播、网络游戏、自媒体创作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体系,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履约情况,准确认定各方法律关系,促进新个体经济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审慎应对“深度伪造”“人肉搜索”“虚拟数字人”等新技术法律风险和公共利益风险,不断完善涉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案件的识别、举证及侵权责任认定规则。
将网络账号权益等列为规划工作重点
在依法治理网络平台方面,《规划》提出,要强化平台责任,推动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和制度,完善大型平台经营者“数字守门人”义务,实现平台自治与常态化监管要求有机衔接。
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宋伟莉表示,《规划》规定了人工智能向善发展的司法导向,审慎确立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探索厘清训练数据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认定标准的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
“《规划》首创性地将网络账号权益及法律属性列为规划工作重点,妥善解决实践中常见的网络账号权属、收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要审慎处理具有人身或信用依附属性虚拟财产的处分,明晰个人信息处理司法规则,服务保障新类型数字权益场景。同时,要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群体的数字权益保护。”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山表示。
编辑: 蔡梦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