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高效执行暖人心 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
“感谢法院,帮我买的房子成功过户,谢谢你们!”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送来一面“正气凛然 执法为民 ”锦旗,以此表示感谢。
2018年10月,原告李某在被告滁州某房产咨询中心引导下,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李某作为买受方购买被告陈某作为出售人位于滁州市某小区内房产,原告支付购房款后被告陈某并没有将其房屋过户给原告。原告经与两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在偿还贷款24.9万元后,协助原告进行过户,并承担违约金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仔细询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原因,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购房款已被自己挥霍,目前没钱偿还房子剩余贷款也过不了户”。见此,执行干警立即展开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询,发现涉案房屋已被外地法院查封。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其称自己因有其他欠款未还刚刚已被其他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往查封法院进行沟通协商如何将两起关联案件都能妥善化解。最终,在执行干警多次两地法院往返,不断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表示会尽快偿还欠款,并取得关联案件借款人的谅解,随后陈某将银行贷款还清并现场协助申请人进行房产过户。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面鲜红的锦旗,深藏着执行干警的辛勤和汗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南谯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原则,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穷尽强制措施运用,坚决捍卫民生权益。(王露露)
编辑: 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