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法院开展重点突破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
秋深天愈寒,执行战犹酣。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26日,全椒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定高现场指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建荣带队执行,市人大代表李方、市政协委员陈本胜全程见证执行。
清晨,随着一声“出发”令下,全体执行干警立即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中,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因案施策,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兼顾执行的刚性与柔性,平衡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让涉企执行“软着陆”
“业无信不兴,只有诚信经营,企业才能得到长远发展,拒不配合执行终究要为失信行为买单!”申请执行人某门窗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于2022年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某门窗科技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某劳务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经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劳务公司应当支付某门窗科技公司8.4万余元价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因某劳务公司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某门窗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一方面从法理出发,向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释明强制执行将会对企业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强调信誉之于企业的重要性,希望其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我愿意还钱,但现在企业周转困难,能分期吗?”经执行干警耐心劝导,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还款,但想请求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时间宽限。执行干警从双方企业利益共同点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合作共赢,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某劳务公司当场支付4000余元,并找来担保人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本案顺利执结。
“挤牙膏”式履行?决不允许!
“杨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杨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但杨某始终怠于履行赔偿义务,经王某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杨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杨某与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杨某需分期偿还王某某9万元,下剩案款王某某自愿放弃。但杨某支付3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故意拖延执行。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杨某拘传到院,再次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但杨某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不以为意,仍态度恶劣,坚称无法履行。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椒法院决定对杨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天将其移送拘留所执行。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51人,出动警车11辆,查找被执行人22人,依法拘传12人,拘留3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4.52万元,查封清场经营场所820平方米。下一步,全椒法院将持续围绕“终本清仓”目标,做到“应清尽清、能执尽执”,稳步推进终本案件实质性出仓化解,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编辑: 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