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擅自出租被查封房产 司法拘留没商量

南谯区人民法院      阅读 

  明知自己名下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正在司法拍卖中,还擅自向案外人出租、装修,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行为,南谯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

  2019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名下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因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银行借款11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要求尽快履行义务,如实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李某既未履行给付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法院遂依法查封了被抵押房产,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正当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中时,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法官,李某已将这个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正在对拍卖的房子进行装修。”得知此消息,执行法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房产内正在如火如荼地装修,原先房屋内的装饰已被损坏得“面目全非”,执行法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取证。5月13日下午,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行为已妨碍了法院执行,责令其当天立即停止装修腾房,但李某坚决表示无法腾房。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藐视法律权威,私自将拍卖中的房产出租、装修,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通过擅自出租已被查封房产,隐瞒财产收益、拒绝报告财产等阻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工作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

编辑: 程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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