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安徽多处水域拟实施禁渔期制度

新安晚报      阅读 

  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在市、县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南漪湖、大官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8日。

  禁渔区、禁渔期

  禁止作业类型

  禁止所有作业方式。

  专项(特许)捕捞

  禁渔期间,因保种育种、科研教学、调查监测、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资源的,应当依法申请专项 (特许)捕捞许可证。

  执法监督管理

  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捕捞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市、县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执法机构,应当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设立禁渔标志,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禁渔宣传教育引导,严格禁渔执法监管,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通告实施后,之前经省农业农村厅及原省农业委员会批复实施禁渔期制度的文件同时废止。本通告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如有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发布通告。

编辑: 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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