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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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马峰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1月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峰同志任科技教育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新同志任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高飞同志任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钟华亚同志任资源开发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于冰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范星宏同志晋升为产业发展处一级调研员;

  杨龙同志晋升为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杨柳同志晋升为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一级调研员;

  杨益峰同志晋升为文物保护处一级调研员;

  陈敏同志晋升为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张良宝同志晋升为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田冰凌同志晋升为艺术处三级调研员;

  左金刚同志晋升为产业发展处三级调研员;

  邬守阔同志晋升为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三级调研员;

  史祥同志晋升为产业发展处三级调研员;

  姜佳佳同志晋升为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郑小林同志晋升为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2月2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潘海涛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1月21日厅党组会议研究,潘海涛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予以正式任职:

  潘海涛同志任文物保护处副处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1月29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朱雷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1月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雷同志任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免去其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1月7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王岭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1月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予以正式任职:

  王岭同志任省美术馆馆长;

  刘文杨同志任省美术馆副馆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1月7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凌勇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1月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予以正式任职:

  凌勇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刘双葆同志任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

  朱贵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1月7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孙国凤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0月10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国凤同志任安徽省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0月19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关于李春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10月10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李春荣同志安徽省艺术研究院院长职务;

  李晓东同志兼任安徽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免去其安徽省江淮大戏院经理职务;

  刘双葆同志兼任安徽省江淮大戏院经理。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2年10月17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皖交人教 〔2022 〕 174号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韦兵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韦兵同志任现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决定:

  韦兵同志正式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24日

淮南: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李雪梅,女,汉族,37岁,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团市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市委组织部在市政务中心A座1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举报电话:0554—12380

  举报网站:http://12380.huainan.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3日

编辑: 王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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