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重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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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成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板块和东中部地区协同发展的战略枢纽。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9%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全文如下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和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内陆腹地广阔、生态资源良好等比较优势,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综合实力、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成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板块和东中部地区协同发展的战略枢纽,创新安徽、共进安徽、美丽安徽、开放安徽、幸福安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9%左右。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取得重要进展,各区域板块基础设施、城镇布局、产业分工、公共服务联动协同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开放发展开创新局面,长三角和中部地区联盟枢纽作用发挥明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共享发展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统筹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开放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突出创新引领,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

  (三)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实施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积极发展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大力推动“双招双引”,建设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争取更多基地创建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建设合肥智能语音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中国(合肥)声谷与中国(武汉)光谷“双谷同创”工程。做好“数字+科创”“数字+产业”“数字+治理”“数字+链接”接篇文章,高质量建设“数字江淮”,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四)转型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落实新一轮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专项行动,促进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加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度,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开展“皖美制造·畅行全球”系列活动。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积极探索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加快推进铜陵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五)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打造皖江智造走廊。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构建产业承接空间新格局,全面落实好沪苏浙城市结对帮扶皖北城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和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打造中西部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样板区。加强与沪苏浙先发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世界级制造业产业集群对接,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新平台,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吸引国内外资本和新兴产业布局。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方式,建立跨区域制造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和经济统计分成制度。

  (六)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加快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聚力推进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建设,加快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规划建设大科学装置集中区,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再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中部地区创新资源,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布局国际科技合作网络,跨国设立国际化研发中心。优化发展一批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完善布局一批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七)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依托安徽创新馆,建设“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大市场,打造一批企业、科研院所、孵化器有效整合的项目源平台,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突出市场需求、产业发展、产品竞争,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制度,扩大优质科技成果供给。构建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完善“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探索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赋权改革试点。积极参与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建设,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示范应用和政府采购力度。

  (八)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施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和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依托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合肥争创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形成跨行业、跨区域全产业链数字化生态。全面推进“互联网+联,支持电商经济、平台经济、个性化定制、在线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深入推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区域(企业)建设,梯次培育100个省级试点。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应用网络建设及商用服务,打造一批智慧园区。加快构建以合肥为中心,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为支点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联动发展体系,支持合肥争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芜湖港口型物流枢纽建设,继续争创若干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支持合肥市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建设,有效整合安徽及东中部地区优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资源。全方位拓展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功能,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建设中部地区重要资本市场服务基地。

  三、推进协调合作,构建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九)打造长三角与中部地区联动发展纽带。充分发挥战略叠加效应,有效衔接、贯通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在战略规划、产业协同、要素配置、生态环保等领域全面合作,加快构建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加强统筹规划,依托长江、淮河以及京广、京九铁路等交通大动脉,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和合作园区。举办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淮河流域园区合作联盟。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机制。支持合肥、铜陵、池州、安庆积极参与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阜阳、亳州、宿州等积极参与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打造联接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的国际商协会联盟,构建联接长三角与中部的市场、资本、产业、人才、技术、信息同项目对接、互动耦合的平台。

  (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合肥都市圈建设,推进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建设,强化与武汉、长株潭、郑州、南昌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调联动。推动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淮(北)宿(州)等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推动芜湖、马鞍山、铜陵跨长江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支持条件较好的县城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支持县域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打造一批制造强县、农业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强化与中心城市产业互动协作,深度融入产业分工体系,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县域经济分类考评办法。建成一批经济强镇,规范健康发展特色小镇,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推进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引江济淮、长江干流安徽段治理、江淮分水岭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华阳河蓄滞洪区、牛岭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河湖水系连通。

  (十一)推动城市提质扩能。支持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争创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阜阳建设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和中原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支持蚌埠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支持安庆建设联动长三角与中部地区的区域重点城市。支持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支持宿州、亳州、六安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支持淮南、淮北建设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市、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支持黄山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

  (十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种业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打造种业强省,打赢种业翻身仗。围绕粮油、果蔬、中药材、油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与邻省共同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推进茶叶、中药材、果蔬、木本油料、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及精深加工,部省共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发展冷链物流、仓储和分拣中心,建设一批区域绿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培育高素质农民,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支持能人下乡、人才兴乡,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加大乡村水电路气网建设投入,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补齐发展短板。统筹农户和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升级。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十三)推动省际协作和毗邻地区协同发展。积极构建中部地区省际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交流、重大事项协商、规划衔接,遴选一批合作事项加快推进。加强与湖北、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协作互动,发挥鄂豫皖三省政协主席座谈会等机制平台作用,共同建设大别山绿色发展合作区,打造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重要生态屏障和碳汇基地。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强化皖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皖北地区振兴。激发区域旅游活力,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支持在宿松、岳西、叶集、界首、临泉、砀山等省际毗邻地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示范区,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鼓励毗邻地区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湖为要素,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区域保护与生态利用合作。

  四、强化绿色导向,谱写美丽中国安徽篇章

  (十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和峰碳中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布局。争创国家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煤炭消费有序减量替代。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布局建设一批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加大两淮煤层气开发力度。推动氢能规模化应用。围绕低碳、零碳、负碳领域开展攻关,加强先进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研究,力争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深化六安、宣城等低碳城市试点和合肥、淮北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

  (十五)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积极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持续实施“极打造美丽岸线分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提高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推进环境协同防治,协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复制推广有关经验,推动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建立长江、淮河等干流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加强长江、淮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联保,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管理,推动恢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建立突发事件快速通报机制。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田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快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督格局。

  (十六)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屏障。深入实施巢湖综合治理碧水、安澜、富民三大工程,高标准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高标准建设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大力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和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支持马鞍山打造成长三角“白菜心”。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控,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全面建成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

  (十七)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合肥都市圈为重点,协同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整治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谋划与河南、湖北省建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巩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布局优化,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施粮食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程,重点推动巢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支持两淮等采煤沉陷区和马鞍山、铜陵等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修复治理样板工程。深入落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快发展生物降解塑料产业。

  (十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编制发布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施循环化改造。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加快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发展绿色金融、碳汇交易市场,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落实行业水电差别化价格制度。支持铜陵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五、实施双向开放,发挥双循环战略链接功能

  (十九)大力推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施中部城市快速通达工程,提升安徽联通中部地区和长三角的重要区域性互联互通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加密高速铁路通道布局,规划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上海段、合肥—六安—襄阳—安康、武汉—安庆—铜陵北—芜湖北—马鞍山等快速客运铁路,谋划建设三门峡—洋口港铁路货运通道,开展沿淮、池州—九江高铁前期研究。畅通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加快建设沪武高速无为—岳西段,尽早开工宣商高速合肥—霍山—皖豫界段、德上高速祁门—皖赣界段等,谋划建设安庆—九江高速。提升航道通行能力,加快推进长江、淮河、涡河、沱浍河等干支流航道建设,建成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实现江河连通、通江达海。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强化与沿江、沿淮上下游港口合作,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支持建设一批疏港铁路和多式联运枢纽。完善过江通道布局。实施货运机场联动工程,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完善对外开放空中通道,优化提升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功能,提高黄山、池州、安庆、芜宣、阜阳机场服务能力,增强连接国际枢纽机场能力。提升合肥中欧班列功能和覆盖面,争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对接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南半岛、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二十)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与河南、湖北、湖南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谋划设立省级新区,建设合肥临空经济示范区。依托重大产能合作项目、合肥中欧班列境外到达城市,打造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等开放平台能级,联合中部其他省份共同举办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引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机构,聚焦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合作举办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展会、高端会议论坛。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促进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合肥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蚌埠开展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合肥、芜湖、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与沪苏浙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通关合作,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水平。争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二十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推行顶格服务企业机制,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加快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发展生态。建设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7革,完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实现更多事项异地办理。制定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挥国际商会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打造惠企政策“直通车”。

  六、聚焦民生共享,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

  (二十二)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合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在城市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区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二十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公共卫生事业稳定投入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推进基本社会保险异地办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和资源互联共享,完善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机制。

  (二十四)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分类推进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鼓励与国内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学科共建、教师互聘、学分互认等校际合作。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积极推动与中部地区其他省份共建共享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增一批县级三级医院,加强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合肥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积极争取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深入挖掘和利用长江文化、淮河文化、新安江文化等资源,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打响安徽文化品牌,建设合肥都市圈文化发展核心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传承弘扬大别山精神、新四军精神、渡江精神、小岗精神等,实施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推进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红色基因库试点建设,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生态、文化消费模式,培育壮大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建设合肥、蚌埠等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加快足球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大力推动全民健身。

  (二十五)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发展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引导重点就业群体跨地区就业,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各市与中部地区其他城市签订区域就业合作协议,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发优质岗位,促进人力资源和就业资源共享。启动实施青年人才“聚皖行动”。大力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

  (二十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业务数据互联共享,加快建设“城市大脑”,打造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强毗邻地区公共安全合作,实现维护稳定联保、打击犯罪联动、边界事务共管、警务信息共享、灾害救援互助、突发事件应急互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村级组织自治功能。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制度,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深入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在人口较多的社区和行政村全面推行“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建设,打造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解决社会矛盾。

  (二十七)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地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打造东中部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典范。健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探索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地区的结对帮扶优势互补新路径。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八)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降低城市安全事故发生率。建立完善现代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快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省市县乡四级明确本级响应标准和应急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九)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中部地区欠发达县(市、区)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老工业基地城市继续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承接制造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落实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积极对接争取中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来安徽兼职。鼓励各地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加大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类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支持鼓励类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金融的普惠性。

  (三十)抓好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全过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产业、财政、金融、投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改革创新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市要立足实际,加强部署,狠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将建立成效检查机制,定期“回头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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