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执行干警冻结被执行人微信助结案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 

  “法官,你好,我跟申请人谈好了,我们两个这就去你们那签协议,把钱还给他,你能把我微信解冻吗?”8月6日中午,谯城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苏某某电话,称其与申请人蒋某已经达成协议,先付一部分案款,蒋某撤回执行。

  2021年,苏某因做货车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蒋某借款66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到期后,苏某未能按时还款。2022年1月,蒋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苏某诉至谯城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苏某每月按时还款3000元及相应利息,直至欠款还清为止。协议生效后,仅还款两期后,苏某就有逾期行为,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对苏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有部分微信存款后及时依法冻结。在使用微信过程中,被执行人苏某收到一笔货款,且被冻结,因急于发车无法微信转账,苏某急忙联系承办法官。随后执行法官督促苏某及时履行义务方能解除冻结,并向其解释不履行法律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和责任。

  最终,苏某与申请人蒋某积极联系,一起到法院执行局,协商解决此事,便出现开头一幕,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徐鹏)

编辑: 蔡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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