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被人撞伤索赔难 法官调解促案结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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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情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20年8月11日9时许,被告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界首市沙南乡村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某路段左转弯时,与沿该路段同向行驶的原告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李某身体受伤,原告李某入住界首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交通事故经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对于原告的经济损失被告不予赔偿,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界首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21417.3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予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王某执行该案,但王某总是以家庭困难为由不予支付赔偿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赔偿,就是强制执行也是徒劳无益,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执行该案。
近日,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进行耐心调解。经过一番说法拉理的开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申请人李某赔偿款1万元,申请执行人李某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 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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