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好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匡光力:建议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适度增加特级教师津贴,对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校长匡光力尤为关注特级教师津贴标准。对此,他建议提高在岗特级教师的津贴待遇等,创造良好环境,提升特级教师幸福感和获得感。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自开展特级教师评选以来,造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中小学领军人才队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较好地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多数省份特级教师津贴均参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要求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300元/月的津贴在教师工资结构中占比已由原来的1/5左右下降为1/20左右,执行近二十年的特级教师津贴标准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日新月异的发展和教学研究的需要。
“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匡光力介绍说,特级教师由各省级地方政府自评,以安徽省为例,自1980年以来相继开展了13批特级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四十年来仅1561人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由于特级教师评定非常严格,入选人员年龄偏大,在岗特级教师总体数量过少,带头示范作用难以发挥。
对此,匡光力建议,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积极研究,适时修订相关文件,将特级教师现有享受标准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800-1000元,财政部门测算后提高教育事业费预算标准,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单独设立经费列支计划;同时,也建议省级地方政府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根据省情,提高在岗特级教师的津贴待遇等,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记者 史睿雯 程昊)
编辑: 章嘉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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