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2021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发布地点:市广电二楼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主持人:主持人:王月(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发布人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支队长  吴辉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副支队长  汪剑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李晓溪

  文字实录

  10月27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2021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支队长吴辉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通报,并对记者提出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目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园整体规划等问题现场作出了回答。

  新安晚报、中安在线、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生活频道、交广电台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2021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通报

  新闻媒体朋友们,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对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现在就2021年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一.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原则,一是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渣土处置核准标准,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管理,严查无证运输、渣土泼洒、不按规定运输等问题;三是强化建筑垃圾末端处置管理,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继续推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化管理

  继续坚持实行渣土运输法人化,对我市从事渣土运输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达到要求的运输企业方可登记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9家,车辆434辆。

  (二)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依照安徽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牵头拟定了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细化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目前已与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重点处联合签发。

  (三)全力推进展渣土运输日常管理

  为确保我市渣土运输安全有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我局持续推进对无证运输、超速超载、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渣土乱泼洒等问题整治行动。对全市各主要道路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主城区各工地实行每日必查,各县市区城管局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夜查、互查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共巡查工地4250次,检查车辆13570车次,处罚渣土运输企业及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80起,共计处罚金额120000余元。同时督促各建设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文明施工标准,做到地面硬化干净整洁,冲洗平台等设施基本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到位。

  (四)积极摸排全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情况

  为加强对我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控,大力监管我市建筑垃圾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开展了全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摸排工作,摸排出存在问题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80余处,全部以挂牌督办的形式交办给属地政府,要求开展规范和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环保和安全生产隐患,并限期完成销号整改。目前各区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预计在本月将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五)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厂选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工作,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水平,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83号)的要求,我局委托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在我市规划设计图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居民小区分布、环保、地貌、风向、交通、水系等技术因素,研究编制了我市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园布点建议书,有望在近期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为更好地推进建筑垃圾管理长效化工作,让更多的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以及渣土车驾驶员了解我市渣土运输的法律法规,我局专门印刷了致建筑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张贴在芜湖市各在建工地门口,并结合智慧化渣土管理系统分析数据,通过短信、微信的方式向企业和驾驶员开展宣传。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城管部门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开展上门宣讲300余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六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垃圾准运时间

  为切实落实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企业建立一个优良的营商环境,我局正积极推进公安交警、环境保护等部门,研究调整我市建筑垃圾运输时间工作。目前已完成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报上级研究审定。

  (二)继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全面落实工程项目方、建设施工和渣土运输方的管理责任,严格监控渣土产生源头、运输、倾倒的全过程,按照“谁产生、谁处置、谁担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建设施工方在开工前须制订建筑渣土处置清运计划及控制污染预案。继续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综合资源化再利用率以及环保技术,力争在短时间内落地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

  (三)优化建筑垃圾审批程序

  贯彻落实我市“一抓双比五提升”专项行动精神以及《芜湖市工程建设报建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渣土运输管理效能。研究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推进下放审批权限,将建筑垃圾的出土、运输和消纳申报下放给各属地政府,建立“市级督查指导、区级主管主抓、行业自治自律”的市、区两级渣土联合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的机制,厘清市、区两级管理边界,提升管理效能。

编辑: 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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