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首个《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法》发布

中安在线  杨中忠 张黄超    阅读 

  中安在线芜湖讯 2021年12月22日,记者从《芜湖市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芜湖市为不断优化站前区域的基础设施环境,对照“一流设施、一流管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11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办法》以政府令第64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经了解,《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明确适用范围和管理目标。《办法》适用于铁路客运芜湖站区域、芜湖南站区域、芜湖北站区域(以下简称“车站区域”)的综合管理。各车站区域范围,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不包含由铁路管理机构管辖的区域。通过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工作,实现秩序良好、设施安全、交通通畅、环境整洁、市容美观的综合管理目标。

  确立车站区域管理体制。《办法》从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委托管理、派驻机构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通行和车辆管理、综合管理机制、设施管养、经费保障、督查考核和协调机制等方面,对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制度设计,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派驻、综合管理、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

  规定车站区域管理标准。《办法》规定了车站区域公共设施、市容市貌、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商业经营、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确保车站区域管理与服务精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是芜湖市政府对芜湖站区域、芜湖南站区域、芜湖北站区域出台的首个管理办法,为县市区其他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统一管理,提供了一定意义的借鉴和示范。

  为保障《办法》实现管理效能最大化,全市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公安、城管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芜湖车务段、铁路合肥公安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芜湖市高铁站区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工作。各车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设立站区综合管理处,在综管委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车站区域的日常综合管理。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芜湖市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法的政策力度,引导社会各界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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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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