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党史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
中安新闻客户端
李谷雨 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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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安徽人民创造了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安徽出现严重旱灾,全省6000多万亩农田严重干旱。1979年2月6日,安徽省委常委会决定在肥西县山南公社实行包产到户试验。省委决定作出半个月后,山南公社206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
山南公社包产到户的消息很快传播开来,周边的一些社队也学起了山南公社的做法。1979年11月24日,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在家的18户户主秘密召开会议,决定采取瞒上不瞒下的办法,把土地分给各家各户去耕种。18户户主在合同书上签字画押,各家保证完成上缴国家和集体的任务,共同承担风险。包产到户的第一年,小岗队就迎来了大丰收。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对安徽的包产到户给予肯定。1982年1月,中央印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肯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此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迅速推广。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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