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弟妹妹也有反哺义务

新华网微博      阅读 

  近期,父母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时,兄弟姐妹之间是否要尽扶养义务这一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和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妹妹有扶养义务。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尽了扶养的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哥哥姐姐缺乏劳动能力或缺乏生活来源,被扶养长大的弟弟和妹妹也有“反哺”的义务。这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也符合我们国家传统的道德观念。

编辑: 郁春晖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头条 政情 社会 时局 生活 图片 视频 好人 专题 原创 版权 评论 执行 地方 教育 汽车 旅游 徽商 发布会 安徽号 乡村振兴 科技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