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评论

【中安时评·青年说】莫让善意被逐帧审判

中安在线 周娜2026-05-07 12:02:30

  5月4日上午,重庆秀山县钟灵镇,一名10岁女孩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被湍急水流卷入桥洞。危急时刻,附近农家乐的两名男子飞奔施救,一名黑衣男子拉着她,防止她被冲走。女孩哭喊自己上不来裤子掉了。另一白衣男子随后下到水中,几经尝试将她抱出。女孩的内裤尚未冲走,白衣男子帮她穿好,托送上岸。视频传到网上后,点赞如潮,但少数声音让人错愕:“男子不该碰女孩,不该帮忙穿裤子,应该等女性来”“男女有别,这样不妥”。这些质疑,暴露了一种根本性的认知错位:将紧急状态下的本能行为,放在事后的慢镜头下逐帧审判。这种质疑本身,才是最需要被审视的东西。

  救人发生在分秒之间。女孩被卡桥洞,河水不断冲刷她的身体,救人男子需要同时判断水流方向、女孩位置、施力方式、抱出后的下一步,每一个动作都是本能反应,不存在“让我想一想是否妥当”的时间窗口。而质疑者所做的,是端坐在屏幕前,用一个悠闲时段的道德标尺,去丈量生死一线的本能反应。将紧急行为事后化,是用一种看似有理的方式,做一件最无理的事。

  紧急状态下的判断标准,与常规状态本就不同。一个医生在街头做心肺复苏压断了患者肋骨,与在手术室因操作失误致伤,法律评价截然不同:前者受“好人条款”保护,后者需承担医疗责任。法律承认,紧急状态下人只能凭借有限信息和本能做出最优选择,而不是完美选择。救人男子在江边的那几分钟,是紧急状态,不是道德考场。要求他在救人时同时做到“动作标准”“考虑周全”“男女有别”,本质上是要求一个正在救人的人停下来思考,而在水流里,停下来思考的代价可能就是一条命。

  而这种审视,正在抬高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门槛。当一个人在下水救人之前,需要先在脑子里闪过“我的动作会不会被截图放大”“我会不会被网暴”“我会不会惹上麻烦”。那这只手还伸得出去吗?哪怕只是犹豫一秒钟,在湍急水流中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近年来,多起见义勇为者被恶意揣测甚至遭受网暴的案例,曾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仅2025年,全国就有96名见义勇为者为保护他人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人在挺身而出的那一刻,从未计算过“值不值得”。我们的舆论,正在用最冷酷的理性,绞杀最珍贵的非理性。抬高见义勇为的心理门槛,不是在保护任何人的“体面”,而是在拆掉所有人在危难时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守住见义勇为的底线,法律和舆论需要同时发力。法律层面,从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免除救助者民事责任,到各地不断完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机制,顶层设计已经相当清晰: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努力让“扶不扶”“救不救”不再成为道德难题。值得追问的是,当救助者面临网络暴力、名誉受损时,能否有更明确的维权渠道?法律的保护再多,也不该追不上舆论伤害的速度。舆论层面,平台需要对恶意揣测善行的言论有所约束,主流媒体需要旗帜鲜明地为善行站台。而每一个普通人,也需要在心里问自己一句:下次刷到一条见义勇为的视频,第一反应是感动还是挑刺?这个选择,决定了我们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里。

  重庆江边的那个中午,救人男子跳进河里时,他的手没有任何杂念。是我们这些盯着屏幕的人,眼睛里装了太多杂念。善意不需要被放在慢镜头下审判。需要被审视的,从来不是在危急时刻敢于伸出手的人,而是那些从未伸出手、却总在事后指出手该放在哪里的人。

  (作者系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级新闻学专业本科生周娜,指导教师:章玉政)

微信图片_20260417103156_229_9.jpg

点击链接打开专题

编辑: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