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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是“世界图书与版权日”,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都是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日子。
说起图书版权保护,很多人都以为这是现代文明的衍生品,殊不知在笔墨传书的古代,盗版早已是羁绊文人墨客与书坊从业者的顽疾。
最早的盗版记录可远溯至唐朝。众所周知,雕版印刷术发明于唐代(公元7世纪左右),到了中晚唐时期,随着印刷技艺的日益成熟和便利,一些不良商人嗅到商机,开始“铤而走险”。比如大诗人白居易,在他的诗集《长庆集》还未成集前,就有人把他的诗汇总编纂成书。
到了宋代,随着活字印刷术出现,民间书坊遍地开花。暴利驱使下,盗版成了见利忘义的“营生”。东坡先生一生颠沛,还未等到他自己编订,市井坊间冒名的“苏轼文集”竟有二十多种了,有的还远销到了朝鲜、日本。他写信给朋友抱怨:我最近为了那些奸商很是心烦,他们把我的文章拿去刊刻也就算了,还往里面塞别人的文章凑数,我恨不得毁掉他们的版子。理学大家朱熹,同样被盗版扰得心烦。他曾自筹资金刻印《论孟精义》,结果书商一看卖得好,立马翻印,并以低价抢占市场。朱熹写信给朋友吐槽:“此举殊觉可笑,然为贫谋食,不免至此,意亦可谅也。”
有盗版,必有反盗版。南宋绍兴十五年(公元1146年),朝廷下诏:要求民间书坊刻书,必须先经官方审核备案,从源头遏制盗版乱象。宋版《东都事略》的牌记上就刻了一行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这估计也是最早的“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警示了。虽说有了官方干预,可也不能完全坐等,还得主动维权。
朱熹潜心编撰的《四书或问》还未出版,市面上竟已出现盗版,朱熹只得“亟请于县官追索其板”。敢于先出手的还有祝穆,也是朱熹的表侄。他散尽家财编了一部《方舆胜览》,深知一旦刊行,必会引来盗版商的觊觎,遂向两浙转运司和福建路转运司申请“版权”保护。获官府批复后,他特意将这份保护榜文原封不动刻在书中,明确告知世人:若有胆敢盗印者,我必定向官府告发,追究其责,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到了明代中后期,图书出版业则更为发达,随之而来的盗版风更是愈演愈烈。明末清初的李渔,是位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他的《闲情偶寄》畅销全国,盗版也跟着满天飞,就连错别字也不改。他在书里唾骂:“倘仍有垄断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即以他人之功冒为己有,食其利而抹煞其名者,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听说苏州盗版猖獗,他只身前往购买盗版书,取得物证后再向官府举报。李渔又想着这反盗版之路漫漫,得建立长效机制。于是要求得到他授权的书商,必须在封面上加盖“正版防伪印章”,这版权思维可比西方的《安娜法令》早了半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