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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作出系统解读。据介绍,《办法》一共22条,分为8章,从多个方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环境,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介绍,今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有多项条款涉及知识产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该法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创新,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同时,为及时满足民营经济组织获取知识产权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更大力度实施按需审查,让民营经济组织的创新成果更好地获权。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法严格处置侵犯民营经济组织商标权、专利权的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纠纷解决渠道。对接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仲裁,拓展多元化解渠道,推广采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降低民营经济组织维权成本。针对民营经济组织涉外业务,突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前预警,防范风险。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采用自行实施、入股、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让知识产权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利用开放许可实施专利,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鼓励民营经济组织整合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打造以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衡付广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该办法的实施工作,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柴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