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穿版权诉讼陷阱
讲述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 陈佳囡

2024年11月的一天,傅老板来到我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我被人在境外法院起诉了,你们能不能帮帮我!”
傅老板做跨境浴帘生意十几年,产品远销十余个国家,年销售额达2000余万元。那年4月,他收到一封来自境外法院的邮件,称其销售的浴帘花型侵犯版权,要求下架并赔偿5万美金,账户也已被冻结。
傅老板说:“半年多来,我向很多部门求助过,可都说这是涉外民事纠纷。咨询的律师说,打这样的官司要花几十万元,一打就是一年半载。”
我们看了傅老板带来的资料,发现是浙江绍兴的一家公司在境外法院起诉的,表面上看证据确凿。傅老板急切地说:“我看到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里,你们院办理的‘纺织品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监督案’,跟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们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像他这样被起诉的跨境电商,还有几百家,整个行业仿佛一夜入冬。
版权登记在境外,冻结其账户的法院也在境外,我院有管辖权吗?该如何调查取证?办公室讨论激烈。但大家心里都清楚:如果检察机关不管,“傅老板们”就真的没有出路了。
经过讨论,我们认为关键点在于版权登记证书。通过查询境外版权局官网,我们发现两条线索:一是证书上的版权所有人均是曾某;二是傅老板曾于2023年6月从图库网站购买过该花型的使用权,但曾某登记的创作时间是2023年12月,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我们立即联系图库网站,并奔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调查,发现曾某曾多次试图买断网站部分热销花型的版权,均被拒绝。既然如此,他又是怎么成为“版权人”的?
带着疑问,我们对这些花型做了“数字体检”,结果令人震惊:曾某用来起诉的花型,有的有原始作者,有的早已进入公有领域,还有一个直接抄袭了知名艺术家威廉·莫里斯1883年创作的《草莓小偷》——100多年前的作品,竟然也被登记成了原创。
我们还查明,部分被曾某起诉的跨境电商在绍兴柯桥,根据我国刑法的管辖原则,检察机关对这个涉外案件有管辖权。2025年1月,我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曾某等人很快落网。
审讯时,曾某辩称:“我有境外版权局的登记证书,怎么就不是权利人?”我们直击要害:“把别人现成的作品拿来登记,就算有证书,你也不是真正的权利人!”他又说:“法院都判我胜诉了,凭什么说我是犯罪?”“无论在中国还是境外,版权前提都是独创性。你虚构版权,提起虚假诉讼,索要高额赔偿,这不是诈骗是什么?”经过多轮释法说理,曾某自愿认罪认罚。
经查,曾某等人选取热销花型,在境外虚假登记,假借维权之名,以他人侵权为由,委托律师向境外法院批量起诉国内跨境电商,通过判决或和解获得赔偿金。今年1月,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等人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判决了,但境外还有几百起民事诉讼未结。我们主动对接曾某在国内的代理人,引导其依法妥善处置境外系列诉讼。
不久后,傅老板兴冲冲赶来:“检察官,事情解决了!境外律师撤回所有诉讼,几百家店铺的账号解封,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我们又能安心地面向全世界做生意了!”
一句“安心做生意”,是对检察工作最大的肯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的是真创新。我们相信,当傅老板走出国门时,带出去的不仅是中国制造的浴帘,还有一份对中国法治的信任。
编辑: 蔡梦乔

微信
QQ
朋友圈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头条 政情 地方 微短剧 游安徽 悦读 播客 萌宠 评论 发布会 记者帮 安徽号 社会 English 生活 时局 视频 好人 专题 版权 原创 教育 汽车 徽商 图片 乡村振兴 科技 这里是安徽 光明顶评论 中安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