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饭碗”吗?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和公司签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还会被开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是“铁饭碗”吗?
公司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怎么补偿?
今天一次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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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起始时间及终止时间,比如1年、2年、3年、5年等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某个开发项目、专项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什么情况下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
北京盈善律师事务所张清鑫律师告诉记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可以签署上述三种劳动合同之一。
一般而言,劳动者首次入职用人单位,通常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仍可一致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招募人员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某项工程或某项任务,则双方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没有哪种情况必须签某种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外):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直接给答案: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
2)过失性解除: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单位可立即解除,无通知期;
3)非过失性解除: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解除,但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4)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注意: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划重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无论合同类型如何。
需要注意的是,与用人单位签署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终止;但如果是连续订立的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第二份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应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划重点:不同类型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完全一样,看“解除性质”不看“合同类型”。
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往期文章《经济补偿N、N+1、2N,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能得到N+1和2N?一文看懂!》
关于工资,还有哪些没搞懂的事?
编辑: 蔡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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