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宿州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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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宏,市民政局老龄事业科(养老服务科)科长王蚌到会,向大家介绍宿州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宿州市于2026年1月正式实施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项目通过电子消费券模式,对老年人购买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予以费用抵扣,切实把政策红利惠及老年群众。

  一、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策有明确工作要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专项部署,提出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发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国家重点民生部署,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宿州市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压实县区工作责任,规范项目流程,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细。

  (二)现实层面有客观需求

  当前宿州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失能老年群体照护需求突出。本项目以失能等级为准入标准,突破以往困难群体专项补贴局限,覆盖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多元服务,精准适配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群众层面有真切民生期盼

  失能老人家庭长期照护压力大、经济负担重。项目通过费用抵扣减轻家庭支出,进一步激活养老服务市场、丰富服务供给,有效回应群众迫切诉求,切实提升失能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二、宿州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主要政策内容

  (一)项目组织实施周期与补贴对象

  项目自2026年1月起全面启动,实施周期一共12个自然月。补贴对象为经老年人能力评估,评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二)资金来源与补贴形式

  本项目资金实行分级分担机制,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5%,剩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补贴依托“民政通”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消费券仅限购买养老服务的时候抵扣个人自费部分,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三)补贴标准与服务类型

  项目消费券每月最高抵扣额度均为800元。设置四类消费券,覆盖不同照护场景:

  1.机构服务消费券:供入住养老机构超过30天的老年人使用;

  2.喘息服务消费券:供入住养老机构不超过30天的老年人短期托养使用;

  3.日托服务消费券:供老年人白天到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接受照护,晚上返回家庭居住使用;

  4.上门服务消费券: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排泄护理、康复护理、探访关爱、血压血糖检测等各类居家照护服务。

  每位老年人每个月只能够领取其中一类消费券;消费券没有使用之前可以更换券种,一旦核销使用之后就不能更换。

  三、宿州市项目推进总体工作情况

  项目启动以来,宿州市有序推进业务培训、政策发布、机构入库、评估申领、资金调度、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这项惠民项目落地运行。

  (一)强化统筹调度。宿州市建立市县联动定期调度工作模式,每日梳理老年人注册、消费券申领核销、资金拨付相关台账,每周开展视频调度,动态追踪项目全链条业务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基层遇到的堵点难点。

  (二)扩容服务供给。供给端持续扩容,不断丰富可供老年人选择的服务主体。截至8月27日,全市入库养老机构216家,完成老年人信息注册10928人,消费券累计申领27383张,核销25995张,核销资金1453.33万元。

  (三)深化宣传引导。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依托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发布项目公告、操作图解,对外公布咨询热线;养老机构、村社区面向老年人和家属现场解读政策;面向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楚机构入库、核销相关规则,持续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方便群众懂政策、会操作,机构懂规则、会服务。

  各位媒体朋友,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暖心民生工程,事关失能老年家庭切身利益。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助力惠民举措落地惠及更多老人。民政部门将持续立足宿州市养老实际,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用心用情做好失能老人照护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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