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商标法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商标权是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8月28日,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商标法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和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落实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穆治霖围绕商标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一堂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深入透彻的授课。
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修订后的商标法,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将商标法施行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和制度探索成果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对于加强商标领域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应勇强调,要全面准确落实商标法,统筹落实民法典、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商标权犯罪,注重加强新类型和新应用场景商标权保护,依法惩治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售假、仿冒动态标志等新型侵犯商标权犯罪。全面加强涉商标案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涉商标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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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依法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完善涉商标案件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立足检察监督,对涉嫌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当罚不罚。加强商标公益司法保护,依法加强地理标志、老字号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协同惩治恶意注册涉及英烈姓名等商标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共同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和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编辑: 蔡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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