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百姓医保“钱袋子” 安徽省出台“三统一”新政
牢牢守住百姓医保“钱袋子”
安徽省出台“三统一”新政,7月1日起执行
6月2日,记者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省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耗材支付政策,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
新政策将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这也标志着我省医用耗材医保支付工作进入了全省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新阶段,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三个目录”彻底实现统一。
过去,我省没有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各统筹区采取排除法与准入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
对国家明确规定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性器具、自用保健按摩器械、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各地严格执行不予支付;对其他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各地则根据自身实际,在支付范围、待遇水平和管理方式上各有差异。比如,有的按耗材价格设定支付政策,有的区分国产或进口类型,有的则根据耗材用途分类管理。
这种“一地一策”的状况,影响了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的待遇公平,也增加了管理难度。随着耗材种类增多、管理难度加大,省医保局联合人社、药监等部门,经摸底调研、数据测算、专家论证及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和目录,结束长期以来各统筹区分头管理、标准不一的局面,为群众公平可及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我省首版《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有哪些特点?发布会上,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戴慧琴介绍,这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一是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点保障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纳入基金支付,按照15位编码管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共2859种。“既涵盖人工耳蜗、腹膜透析液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用耗材,也纳入脑起搏器等创新型医用耗材,在切实保障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适应临床医疗技术进步,支持创新医药发展。”
同时,目录在设计上兼顾了不同险种、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既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的医用耗材使用,也兼顾了普通门诊的常规耗材需求。对每一类医用耗材设定了支付标准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引导医疗机构和群众在同通用名、同材质特征的医用耗材中,优先选用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医保资源配置公平性与使用效益。
此外,目录的制定坚持“防滥用”、守底线。“我们对80种存在非基本医疗使用风险的耗材,如部分存在可用于美容、整形、修复等风险的医用耗材,设定了严格的限定支付范围。”戴慧琴介绍,只有符合相关疾病使用规定的,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对不符合限定条件的,基金不予支付,从而遏制耗材滥用,牢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据悉,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加强新政策解读培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运行监测评估,确保新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平稳落地。
编辑: 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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