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给朋友买彩票,中百万大奖后起诉要奖金”,法院判了
朋友间请客买彩票,自己那张没中奖,给朋友买的那张却中了百万元大奖。意难平的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朋友返还奖金。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1日,连云港市中院公布该案案情,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去年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谷某相约购买“刮刮乐”。张某在中国体育彩票站扫码支付40元,与谷某各抽取彩票1张并各自刮开,张某未中奖,谷某中得100万元。张某又支付20元抽取1张彩票,让谷某代刮,中得500元;谷某自行付费20元抽取1张,未中奖。
在现场,彩票站告知需持身份证兑奖。谷某送张某回家后自行兑得奖金80万元(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向张某转账当天的餐饮及彩票费用。张某未收,后诉至法院,要求谷某返还80万元及利息。
对于原告的占有返还请求,法院审理认为,占有返还请求权需满足三个要件:主体为原占有人、存在侵占行为导致原占有人丧失占有、侵占行为具有违法性。本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消费过程中存在相互请客的特征,不具备侵占行为的违法性。就彩票权利归属而言,购买彩票属射幸行为,买的是中奖机会,开奖前每张彩票的中奖概率平等。张某购买2张彩票,允许谷某抽取其中1张且并未制止,应视为将中奖机会赠予谷某。谷某中奖后,张某未当场提出异议,进一步印证其认可权利归属。综上,彩票所有权、中奖权益应归谷某所有,张某的占有物返还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买彩票属射幸行为,中奖权益依附于彩票所有权,其归属应结合出资、交付和各方合意界定。朋友间请客买彩票,可推定构成射幸机会赠予,符合“朋友间小额财物往来无需明示约定”的社交习惯,应避免机械适用法律,过度干预正常社会交往。射幸合同的核心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当事人需自行承担未中奖的风险,也享有中奖后的收益权。购买者出资只是获得参与机会,权利归属不随中奖结果倒推。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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