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闭店人”骗局调查
精心包装“接盘者”人设、陷阱套路环环相扣……近期,上海警方破获一起新型“职业闭店人”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半年内连续“接盘”并关停三家教培机构,非法占有资金140余万元,600余名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
店铺落入圈套被关停
2025年6月,上海市民肖女士报警称,孩子的美术培训机构突然关停,负责人失联。两个月前,她刚支付21250元购买了150节课程。“购课后才得知机构换了老板。”肖女士说,新老板声称资源丰富、实力雄厚,结果几个月后机构“人去楼空”。

图为该团伙操盘的系列“职业闭店人”案中,一家门店的闭店公告。(受访单位供图)
上海警方调查发现,这并非一起普通的经营失败案件。自2024年12月起,一个以顾某、韩某为首的团伙开始在上海“物色”因个人原因欲转让的培训机构作为“猎物”。
“不法分子将自己包装成‘经验丰富、资源众多’的行业老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支队民警郑维榕说,为增加可信度,他们还雇佣征信差、无固定收入的林某,将其虚构为有引流能力的“大网红”。
据警方调查,有三家培训机构的原经营者被该团伙精心设计的“接盘者”人设欺骗。其中一名经营者因生病住院无力经营,舍不得随机构多年的学员和员工,想找个靠谱“下家”,听信了团伙成员所谓的多年办学经验,被其展示的虚假履历所蒙蔽,留下数十万元预交课程费用,未收取转让费。
在低价接手机构后,犯罪嫌疑人便启动“收割”程序:他们一方面要求原经营者对转让事宜严格保密,维持表面平稳,同时对原课时费大幅打折,大量推销售课;另一方面采取无故降薪、故意拖延工资、断缴社保等方式逼走员工,刻意制造难以维系的经营假象。
郑维榕说,与以往类似案件“收款即跑”的模式不同,该团伙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店铺难以为继至最终关停。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新型骗局“两头骗”快速敛财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导致可正常转让、继续经营的教培机构关停,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其中超过70%的资金被用于归还团伙成员个人债务及维持高消费。
签订正规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正常发放部分工资……“犯罪嫌疑人企图将诈骗行为伪装成民事纠纷或经营失败,对每个环节进行‘合规化’包装,陷阱套路覆盖机构转让、经营、闭店全过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汤海挺说。
据介绍,相比传统“职业闭店人”短时间内收钱跑路的做法,新型骗局转向“放长线钓大鱼”,隐蔽性更强。警方发现,该团伙接手机构后维持运营数月,一边收取新学员费用,一边逐步减少课程服务,受害者不易及时察觉。
汤海挺说,该团伙还专门找来两名无偿还能力的“职业背债人”担任机构法人代表。“机构被掏空关停后,实际控制人隐藏在幕后,‘职业背债人’成为表面的责任承担者,侦查溯源难度增加。”
中华全国律协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田小丰认为,与此前主要为经营不善机构“善后”不同,新型骗局不仅从原经营者处骗取预交课程等费用,还利用机构原有良好口碑和客户基础,大肆收取新老消费者预付课时费,快速敛财。
“这种诈骗模式不再满足于收割‘烂尾’项目的残余价值,而是瞄准并拖垮本可以正常经营的企业。”田小丰说,新型骗局“两头骗”,严重侵蚀市场诚信经营基础、破坏整体营商环境,危害不容小觑。
需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和惩戒
一段时间以来,“职业闭店人”骗局多发,手段迭代升级。受访人士认为,需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监管关口前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筑牢风险防线。

办案民警对“职业背债人”刘某(右一)进行审讯。(受访单位供图)
警方调查发现,该案嫌疑人自2023年起便开始从事“职业闭店人”勾当,曾在其他省份因暴力闭店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因为此前只被行政处罚过,犯罪嫌疑人产生了可以逃脱刑事处罚的侥幸心理。”郑维榕说。
专家表示,对于曾受处罚后又重操旧业的“惯犯”,应强化执法衔接与信用惩戒,对于恶意明显、手段隐蔽、危害严重的新型“职业闭店人”诈骗,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有效震慑。
打击此类“职业闭店人”骗局,涉及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多个部门。专家建议,聚焦骗局多发领域,前置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互通。
“当某一机构出现‘短期内法人频繁变更’‘异常大规模促销后旋即关停’‘集中投诉欠薪与社保’等高风险特征时,各部门启动核查与联动处置。”田小丰说。
2021年印发的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据了解,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并未将收取的预付课时费缴入监管账户。田小丰等人建议,进一步加强预付款资金监管,强制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实行银行专户存管、风险准备金制度等,从源头避免“卷款跑路”等问题发生,斩断“职业闭店人”利益链。
“公安机关、法院可定期发布‘职业闭店人’骗局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上海市善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裕斌提示,消费者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异常情况,如遭遇骗局,留存证据进行维权。(记者程思琪、兰天鸣)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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