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语营销 公域引流 私域交易,果味电子烟网上销售缘何久禁不绝
短视频平台上,一条标记有“新口味到货”的视频里,展示着各种口味电子烟的精美图片;评论区里,“怎么买”的留言下方,回复的是社交平台账号或私密网址。看似寻常“种草”的背后,实则是电子烟“公域引流、私域交易”的灰色产业链正悄然运转。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除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之外,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记者调查发现,大量果味电子烟交易转移至线上渠道,呈现交易平台私域化、线上线下融合化、实物运输隐蔽化等特征。出于尝鲜猎奇心态,难挡“物美价廉”诱惑,果味电子烟在部分青少年群体中受到追捧,甚至成为诱导涉毒的载体。执法人员表示,打击电子烟非法交易在平台监管、快递渠道监管等层面仍存难题,成为网络空间治理新挑战。

“公域引流、私域交易”,电子烟网上销售猖獗
“正品果味烟弹,口味齐全,私聊下单。”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这样的“广告”并不鲜见。记者搜索“电子烟”等关键词,虽然页面会出现“网络销售电子烟违法”的提示,但稍加变换搜索方式,如搜索“可乐杯”“酒吧精灵”等暗语,疑似电子烟的内容便大量出现。
记者以买家身份尝试联系多家网络店铺,体验了完整的线上交易流程。记者在淘宝上检索“雾化器”,选择一家名为“驰正医疗器械旗舰店”的店铺进行咨询,客服便发来微信号。记者在添加该微信后,对方在微信中发来多张标注口味的电子烟图片,包括“奶茶杯”“可乐杯”“暴力熊”等造型时尚的产品,并表示由海外仓进口,质量有保障。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水果味时,卖家回应:“口味齐全,只走快递,不支持线下取货。”记者购买了一款“ICEMAX”(冰爆)草莓味电子烟,配备10ml一次性烟弹,花费123元。记者提供地址与联系方式后,对方迅速发货,三日即到货。
类似的交易模式并非个例。记者在调查中尝试联系了多名卖家,发现其操作流程高度一致:先在公域平台发布短视频或图文内容引流,再通过私信或主页简介引导用户添加微信,最终在私域完成交易。整个过程,卖家无需与买家见面,交易全程依托网络。
“公域引流、私域销售,是电子烟非法交易的主要方式。”福建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说,早期是在淘宝、京东等公域平台上直接交易,在集中整治后,转为平台上引流,在微信上完成交易,形成“线下无货、线上成交、快递配送”的闭环。
执法人员介绍,有的社交平台逐步演变为引流入口,卖家通过评论区留微信号或在聊天信息中加群等方式,将用户引向私域社群。一些卖家甚至将电子烟伪装成“文具”“玩具”“日用品”等,在快递面单上填写虚假品名,以规避平台和物流检查。
值得警惕的是,为逃避打击,部分交易已转移至境外加密软件。执法人员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使用“蝙蝠”“纸飞机”(Telegram)等境外即时通讯软件进行交易联络,这些软件具有“信息秒删、私密度高”的特点,且服务器设在境外,大大增加了执法部门的取证难度,违法犯罪行为模式出现“电诈化”趋势。
电子烟非法销售层层加价、牟取暴利。福建省烟草执法部门查处的一起案件中,电子烟烟弹3颗的成本价仅12元,到某集中点仓库价格涨到25元,从仓库经中间商卖到福州后涨到60元,再通过网上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涨到99元。
猎奇尝鲜、“物美价廉”,青少年是吸食主力军
在福建一所职业院校附近走访,记者看到一名正在吸卷烟的学生。记者问:“平时有没有吸电子烟?”这名学生立即从口袋里掏出电子烟。他说,电子烟是从网上购买的,花三四十块钱可以抽几千口,口味很丰富,身边有多个同学像他一样既抽卷烟,也抽电子烟。
烟草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果味电子烟因其口感香甜、造型时尚,对青少年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一些电子烟产品被设计成“奶茶杯”“暴力熊”“可乐杯”等卡通造型,外观酷似玩具,极具迷惑性。有卖家甚至打出“中药雾化器”“草本雾化”等旗号,宣称产品“健康无害”,误导青少年购买。
在猎奇心态之外,价格便宜,是电子烟吸引青少年的重要原因。烟草部门执法人员说,正规烟弹三粒装120元,单价40元,网上违规销售的烟弹单价在一二十元的不在少数,而一个烟弹相当于3包烟到4包烟,价格优势十分明显。
福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告诉记者,从案件中看,电子烟吸食人员较多集中在14至18岁,通过口口相传、互相介绍电子烟卖家,形成圈子。还有执法人员说,电子烟不像传统卷烟,没有烟灰、烟头,一些中学生跑到厕所抽,抽完老师不知道、家长也不知道。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正成为诱导青少年涉毒的重要载体,有非法商家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替来他明等麻醉类、精神类物质,制成所谓的“上头电子烟”,向青少年兜售,多地法院查办了此类案件。
最高法2025年6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纠集未成年人贩卖吸食“上头电子烟”的典型案例。2023年11月,刘某明等人从江西进贤购买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后贩卖,并在宾馆、汽车内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食。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刘某明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受访人士表示,电子烟对青少年身体的损害与传统烟草基本类似,会增加呼吸系统疾病风险,诱发心血管损伤。有执法人员说,国家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管理,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一个重要考量就是保护未成年人。但在治理实践中,除了吸食电子烟之外,还有大学生发现有同学有购买需求,在社交平台代卖电子烟,最终被执法机关查办。
平台失管、伪装寄递,治理面临多方面难题
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出台多项管理规定,福建等地从强化网络治理、开展专项打击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对电子烟违规销售的打击力度,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面临多方面治理难题。
平台监管责任未有效压实。调查发现,有的社交平台虽已对“电子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拦截,但对“雾化器”“奶茶杯”等变体关键词的监管仍存在盲区。一些卖家在评论区设置“暗号”,只有“圈内人”才能看懂。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但一些社交平台仍成为引流、交易重灾区。平台对“雾化器”“草本雾化”等关键词拦截不彻底,有卖家用“dd”“雾化器”“中药雾化器”等暗语指代电子烟,平台对此缺乏有效管控。
执法人员表示,相关部门虽建立协同机制,定期抓取敏感信息,但面对快速迭代的暗语体系和境外软件,技术监测手段仍显滞后。此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商品信息管理、评论区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有的违规账号被封后仍可轻易重新注册。
寄递渠道监管难。当前电子烟寄递有快递、闪送、同城自取、专车运输等方式,运输数量由“大件单次”向“小件多次”发展,运输方式由“三通一达”向“小型物流”发展,伪装性强。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及违规品的寄递件往往伪装性强、溯源难,本身就难以发现,部分卖家采用“拍A发B”方式,如下单普通雾化器实际发货电子烟,有的快递企业为控制成本,对电商大客户多以抽查代替全检,虽然与烟草部门建立了联合举报机制,但快递员主动发现并举报的案例寥寥无几。
法律适用难影响打击效果。目前,涉电子烟刑事罪名主要是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贩卖毒品罪。司法实践中,不少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了经营许可证,无法适用非法经营罪;若案件中未涉毒,也不能适用贩卖毒品罪。如何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成为不少案件办理的关键。
有基层法官和执法人员反映,对于“水果味电子烟是否属于伪劣产品”这一关键问题,检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时常存在认知上的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电子烟案件的深入办理,削弱了打击震慑力。
深化协同、压实责任,构建共治格局
多名烟草执法人员说,电子烟的监管,是我国烟草领域的新课题。面对野蛮生长的线上销售乱象,需要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压实平台责任,同时提升家校参与度,构建共治格局,遏制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的蔓延态势。
福建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处长欧阳建筑建议,建立健全公安、检察院、法院、烟草、邮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涉电子烟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动向,加强共同研判,形成执法共识,对网络平台非法售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打击。
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是电子烟监管的重中之重。相关人士认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对关键词的识别、筛选、拦截能力,督促有关平台自主清理网络非法贩卖信息和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切断网络销售链条。
针对快递行业,执法人员建议,快递企业要提高人防、技防能力,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合作和信息共享,要针对异常寄递行为进行画像,提高反应灵敏度。同时,还要推动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年龄核验机制,规范未成年人网购行为。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认为,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快递物流企业还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内部管控投入,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与各地烟草、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合、共享信息数据,为有效打击提供支撑。
打造宣传教育矩阵,家、校、社会合力筑牢防线。建议教育部门将电子烟危害等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典型案例曝光、普法讲座、校园宣讲等形式,提升青少年和家长的风险认知。烟草部门可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制作电子烟危害科普材料,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广泛传播,切实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网上非法售卖电子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唯有职能部门、平台企业、社会各方协同发力,联动打击,才能斩断这条“围猎”青少年群体的灰色产业链。(记者王成 黄景鸿)
相关评论
斩断电子烟网上销售的黑灰产业链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我国全面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同时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之外的调味电子烟。然而,明令禁止、严打整治之下,电子烟披着“奶茶杯”“可乐杯”等新潮的外衣,依然在网络空间大行其道,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一些卖家以“换马甲”的方式逃避监管,在短视频平台用“雾化器”“草本雾化”等暗语作诱饵,吸粉引流。价格低廉、造型时尚、口味多样等“复合优势”,使果味电子烟迎合了青少年的猎奇、尝鲜心理。先在社交平台等“公域”引流,再到通讯软件等“私域”交易,最终由寄递物流送货到家,连同“上游”的黑作坊生产,以不断迭代的技术手段为支撑,逐步形成一条日趋隐蔽化、专业化的黑灰产业链。
电子烟网上销售缘何久禁不绝?网络平台首当其冲——“电子烟”等关键词被屏蔽,却难以阻止“雾化器”等暗语招摇过市;冷清的评论区留下一串串账号,俨然成为非法“交通站”;店铺资质审核“走过场”,入口关把关流于形式。寄递物流难辞其咎——快递面单上的“指鹿为马”、“拍A发B”的瞒天过海、查验环节的挂一漏万,为果味电子烟的流通开了“绿灯”。
网络空间,不能成为电子烟非法销售的“温床”。要坚持全链条打击,切实斩断黑灰产业链。
网络平台要练就“火眼金睛”——督促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加大技防、人防投入,提高技术筛查能力,运用大数据手段做优关键词、敏感词过滤。寄递物流行业要筑牢安全防线——将“三个100%”作为安全管理的刚性标准,加强与网络平台、执法部门的线索和信息共享。监管部门要协同共治——烟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以最严监管织密电子烟治理网络,对于违规行为“露头就打”,持续强化执法震慑。
治理电子烟非法销售乱象,非一日之功,也非一方之力可为。唯有监管“长出利齿”,平台“守土尽责”,家校“携手共育”,才能构筑起坚实的“防火墙”,为青少年成长撑起一片“无烟”的天空。(评论员王成 黄景鸿)
编辑: 李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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