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今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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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正式实施优化提取使用政策新举措。
在使用场景上,本次新政进一步突破创新,新增装修提取和适幼化改造提取两项业务。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提取金额按照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最高可提取20万元,有效期暂定一年。与此同时,家中有6周岁(含)以下幼儿的家庭,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幼化改造,总提取额不超过5万元。
在原有政策上,本次新政同步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政策惠及面和使用便捷度。一是放宽适老化改造提取条件,缴存人双方父母中有1人年满63周岁即可申请提取,取消“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父母名下房屋产权证”两项限制;二是扩大物业费提取范围,将车位租赁(使用)费纳入物业费提取范围,凭当年发票合并一次性办理;三是提高青年人租房提取年龄上限,认定标准由35周岁调整至40周岁;四是简化加装电梯提取流程,取消提供《滁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提取时间前置至财政补贴发放前;五是拓宽支付首付提取范围,支持父母子女共济提取相互支持首付款;六是继续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取消执行期限暂定两年的限制。 (李启梦)
编辑: 王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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