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滁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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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3月30日起,在持续加强路面现场执勤,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同时,启用本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系统。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向首次违法的当事人发送短信教育提示,告知其违法行为,对于再次违法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3日
编辑: 蔡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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