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新时代立法精彩一页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正在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审议。
一次全国人大会议同时审议三部法律草案,数量之多、分量之重、内容之新,必将在立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代表委员、专家学者表示,这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缩影,写下新时代立法的精彩一页。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新时代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编 者
科学立法
集大成 聚人心 固根本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
当前,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等,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三部法律的制定正当其时。
过去一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授、主任护师于洋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多项立法调研,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10余部法律草案,提出40余条修改建议。“得知三部法律草案一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我倍感振奋。”于洋代表说,三部法律的制定,立足国情、回应时代,彰显科学立法的实践品格。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
“立法活动统筹立改废释纂,衔接政策与法规,善用立法资源,广泛征集建议,遵循立法规律,是一次科学立法的有力展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代表说,这次立法的精彩在于集大成、聚人心、固根本。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这三部法律草案分别填补了相关立法方面的空白,彰显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代表表示,作为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标志性立法,本次提请审议的三部法律草案,既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也充分发挥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民主立法
察民情 听民声 汇民智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
“法律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于泥土,服务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湖南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江天亮代表深刻体会到,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智的过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回应民生之盼,体现了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们的智慧同样源源不断汇入国家法治建设的洪流。“每部法律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主任窦刚贵委员说,代表委员们广泛汇聚民意,积极建言献策,让越来越多的基层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全过程人民民主正在新时代焕发出强大生命力。
法治建设旨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被形象地称为立法“直通车”“连心桥”。截至目前,“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至60个,同时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800多个,布局更全面、覆盖更广泛。
在这三部法律草案的形成过程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敞开大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民情民意搭乘“国字号”立法“直通车”,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通过立法征询意见工作,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基层立法联系点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卢春龙说。
从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听取人民的所思所想所盼;到专家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对草案不断补充完善;再到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回看每次立法过程,都展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成为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耀眼的路标。
依法立法
立善法 促善治 利长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翻看这次提请审议的三部法律草案,都有同样的表述,体现依宪立法,保障宪法相关制度落地。
“立法质量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法治信仰扎根社会的前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委员表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坚持从立法先行到体系化推进,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在为法律体系这座大厦添砖加瓦。”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代表说。
“法典化,正是要用一根‘金线’将这些单行法的‘珍珠’串起来,以系统整合解决执法中的困惑、司法中的难题。”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代表表示,制定生态环境法典,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认为,此次立法不仅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系统性思维,更以“依法立法”为原则,为不同领域的治理需求提供精准制度供给。秦天宝表示,三部立法都牢牢抓住“根据宪法”这一根本准则,使每一部法律都真正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三部法律草案体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彰显“中国之治”的深刻内涵。
新时代立法史上的这一页,注定厚重而精彩,全面依法治国必将谱写更加壮阔的篇章!
(本报记者亓玉昆、刘军国、魏哲哲、宋飞、常钦、吴未、沈童睿、向子丰、胡婧怡)
编辑: 刘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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