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 谱写绿色发展新篇章

“巢湖流域十八联圩湿地修复”入选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样本。


新安江山清水秀,“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成为共治共赢共富的样板和典范。

通过对薛家洼进行系统性生态修复,实现了从“脏乱江滩”到“城市生态客厅”的华美蝶变。
“十四五”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美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蓝天白云成为常态,清水绿岸随处可见,绿色发展动能澎湃,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正在江淮大地徐徐展开。
重点攻坚、协同治理
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
“十四五”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和皖北6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强化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大力整治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问题,下大气力守护美丽蓝天。2024年全省PM_2.5平均浓度35.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改善10%;优良天数比率82.2%,连续5年超80%;16个市重污染天数从2020年的32天降至16天。2025年1—11月份,全省PM_2.5平均浓度31.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4.6%,同比实现“双改善”。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分流域推进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保护治理,完成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全覆盖,促进重点河湖“人水和谐”。2024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7%,较2020年提高11.9个百分点,地表水劣V类断面持续清零。2025年1—11月份,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水质均达到Ⅱ类,巢湖东半湖水质达到III类,全湖水质有5个月达到Ⅲ类,连续5年沿湖蓝藻无明显异味。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全面实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底线进一步守牢;全省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治理农村黑臭水体5108个,消除比例达90%;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十三五”末的13.6%大幅提高到51.4%,高于“十四五”规划目标21.4个百分点。
源头防治、服务大局
绿色低碳发展释放新动能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引领、优化、倒逼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严格源头管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划定109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产业布局提供绿色标尺;以标准引领绿色提升,制定实施地方生态环境标准86项;严把环评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完成100%的钢铁、67%的水泥和87%的焦化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扎实推进玻璃工业炉窑“煤改电”“煤改气”,重点区域淘汰玻璃行业燃料类煤气发生炉18台;实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全省域实施排污权交易,完善环评审批服务,推动环境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产业营收较“十三五”末增长近3倍,其中环保产业营收跃居全国第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完成发电、钢铁、水泥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履约清缴,“十四五”以来累计履约量近9亿吨,履约率达100%;加快淮南等1市3园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进合肥市“碳普惠”试点,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逐渐成为新风尚。
动真碰硬、标本兼治
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
注重以点带面、以改促治,着力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中央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建立完善“1+1+N”问题整改推进体系,提高整改质量,严格验收销号,坚决防止整改后再反弹、治理后再污染。截至目前,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国家警示片交办的4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2个,剩余38个正在序时推进。深入实施省生态环保督察,实现对16个设区市第三轮例行督察全覆盖,组织对部分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开展督察;针对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实施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皖北6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等5次专项督察;持续拍摄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我省督察工作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生态环境部多次肯定。推动各地主动排查整改,构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机制,促进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问题排查,“十四五”以来,各地主动排查问题5.6万个,完成整改5.1万个;2025年8月以来,组织开展以县为单位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将1.3万个问题纳入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已完成整改8000余个,剩余问题均在序时推进。畅通环境问题“码上”反映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连续3年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累计整治问题15.4万个。
保护优先、强化监管
生态系统修复展现新面貌
坚决把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加强,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推动重点河湖岸线、森林、矿山、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组织开展第五轮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连续三年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推动2374个问题整改。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强化,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累计记录物种信息47万余条;发布全省首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3处,打造公众参与的教育互动平台;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江豚频跃江面,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从2003年的100余条增长至1900余条,“生态试纸”——中华秋沙鸭频现皖南,多年未见的丹顶鹤、彩鹮(huán)等珍稀鸟类重现安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持续拓宽,推动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相得益彰,支持生态旅游、生态康养产业发展,强化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推进生态综合补偿,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实现谁保护、谁受益;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累计办结1236件,赔偿金额约3.7亿元,推动谁损害、谁赔偿。示范引领效应持续增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了生动实践和鲜活样本。
协同联动、多元施治
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打好污染治理“组合拳”,用好政策“工具箱”,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域协同更加有力,以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牵引,加强与中部地区等省际毗邻地区污染联防联控,深化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新增国省控监测站点307个,建立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实现国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智慧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执法监管更加高效,建成“数字安徽—智慧环保”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拓展环境执法等8个场景应用;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无感式、穿透式执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万余个。强化行刑衔接,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383件,处罚金额近11亿元。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制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5部地方法规;市级层面围绕垃圾分类等“小切口”,出台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14部。生态安全更加牢固,树牢底线思维,强化“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建设完成3座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组建省市应急处置队伍,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2起,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示范引领、创新转化
“两山”实践打造新样板
坚持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路径,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取得扎实成效。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构建高水平实践平台。坚持顶层设计与梯次推进相结合,对生态本底优良地区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转化成效明显地区优先培育“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并通过通报表扬、资金奖励、纳入督查激励等方式强化引导。目前,全省累计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5个,总数位居全国前列。以路径探索为核心,形成多样化转化模式。立足区域特色,推动各地探索出各具特色的转化路径。歙县通过“护绿换金”,依托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功能区建设,2024年带动旅游收入141.3亿元,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潜山市通过“聚绿成金”,发展“生态+”全域旅游、特色农业等,2024年旅游总收入达147.53亿元,林下经济年产值16.9亿元,让“好风景”赋能“好经济”;旌德县通过“借绿生金”,成立全省首家“两山合作社”,探索碳汇交易与生态权益质押,2024年全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达538.2亿元,实现了生态资源的价值激活。以经验推广为驱动,扩大标杆性示范效应。系统梳理并积极宣传基层实践案例,在“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之际,推荐10个优秀案例至生态环境部。歙县在全国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其经验入选全国首批典型案例,显著提升了安徽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国影响力,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生动的安徽样板。
(文图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编辑: 黄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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